[41] 刘知幾:《史通》卷十《自叙》,浦起龙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290页。
[42] 柳宗元:《柳河东集》卷三十一《与韩愈论史官书》,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499页。
[43] 黄宗羲:《明儒学案》书首《明儒学案发凡》,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第15页。
[44] 顾炎武:《日知录》书首《又与人书二十五》,黄汝成集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2页。
历史理论的本质性变革——确立人在历史进程中的中心位置
一、《春秋》重人事
关于天、人和天人关系的认识,是中国古代人们历史观念中最重要的问题。由于人在历史中的作用是客观存在的,是所有的人都可以观察到的,因此,即使在“天命”观念占据主导地位的年代,也还是经过传说或记载得到一定程度的反映。随着历史的进步、文明的发展,经过漫长的轻天命、重人事的认识阶段,史学家、思想家、政治家们逐步走向了自觉地阐说人在历史中的重要位置。这一自觉的认识过程,在先秦、秦汉时期的历史著作中,《春秋》开其端倪,《史记》集其大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