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向之后约百年,班昭著《女诫》一书,对妇女的言行举止、伦理地位都做了规定,这部《女诫》是中国古代女教上的经典之作。它对妇女所应遵循的准则的规定,反映了汉代人由对妇女的多元化评价向一元化评价的转变。
《女诫》特别强调女性的卑弱,认为卑弱乃“女人之常道,礼法之典教”。所谓“谦让恭敬,先人后己,有善莫名,有恶莫辞,忍辱含垢,常若畏惧,是谓卑弱下人也”[92]。“阴阳殊性,男女异行。阳以刚为德,阴以柔为用,男以强为贵,女以弱为美。”[93]自此以后,在人们的心目中,妇女就是柔弱的同义语,女子在社会与家庭中扮演的一直是弱者的角色。
在两性关系上,《女诫》强调妇女对男子的依赖与顺从,男子可以再娶,而女子却不能二嫁,“夫有再娶之义,妇无二适之文。故曰夫者天也。天固不可逃,夫固不可离也,行违神祇,天则罚之;礼义有愆,夫则薄之”[94]。这与董仲舒及《白虎通义》中的言论同声一气,都强调两性的不平等。由于两性的不平等,对于男子对妇女的凌辱,也只能是“曲不能争,直不能讼”[95]。
对于妇女的修养,《女诫·妇行》还提出“四行”,也即“四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