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在东晋南朝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都渗透着南方士人文化观的影响,只是表现程度不同而已,不过在北方,情况迥异。士人虽然也重家,但是绝不敢轻国。其原因,一是皇权的强大,士族处于附庸的地位;二是传统儒学的影响比较有力,士人观念相对保守,远不如南方风流潇洒。时人进行对比,将此概括为:“江南多好臣,岁一易主;江北无好臣,而百年一主。”[43]倒也十分贴切。
二、“竭财以赴僧,破产以趋佛”
魏晋南北朝是佛、道两种宗教获得极大发展时期。但是,道教与佛教相比,无论教义还是科仪都处于劣势的地位。再加之民间道教容易被民众借用,作为进行反抗和起义的组织形式,使统治者心有余悸,不能不加以限制和防范;官方道教玄虚而又耗费钱财,在下层社会中根本没有市场。所以到南北朝时期,佛教以其理论完备、适应性强,赢得了大量信徒,从而远远超迈道教,在大江南北都取得类似国教的地位。随着佛教的兴盛,寺院地主经济开始出现,并逐渐上升为能对当时社会发挥重要影响的一股势力。
寺院同当时的士族、庶族地主一样占有大量土地。与其他地主不同,寺院取得土地的主要方式是靠各级统治者的布施和下层民众的投献。无论南朝,还是北朝,帝王和达官贵人都在兴造佛寺或舍宅为寺的同时,布施给寺院大面积土地。梁武帝曾一次赐田给大敬爱寺80顷;西魏文帝为中兴寺建寺庄,仅稻田就有百顷之多。至于一般百姓,有的为逃避政府的繁税苛役,有的因沉溺于宗教信仰,往往倾其所有,争相将土地和家产投献给寺院,以致形成“竭财以赴僧,破产以趋佛”的局面。在取得土地的同时,寺院还侵吞了大量劳动人手。普通僧尼是寺庄首选的劳动力对象;余者是以僧祇户、白徒、养女为名目的大量依附民以及类似奴婢身份的佛图户。除此之外,寺院又获取了数量惊人的浮财。这些浮财,很大一部分来自上层人物的舍施。北齐皇帝一次拨给寺院的钱财就占国库的1/3;梁武帝三次舍身为寺奴,每次都要臣下捐钱一亿万赎身。寺院经常以“鸣刹注疏”的形式,向听经的信徒强索财物,多者至百万钱。当时还盛行用下层僧侣烧身方式募钱的宗教活动,每次都能诱使前来观看的信徒投衣解宝,施财山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