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教育理念
1.儿童观
马拉古奇曾言:“任何文化都不能离开儿童的社会形象而存在。如果说撇开抽象理论之后,那么唯一的衡量尺度是它的具体体现,甚至在同一国家里也会产生不同的儿童文化形象。”[36]瑞吉欧的当地人融合吸收多种观点之后,形成了自己独具特色的儿童观。
首先,儿童是具有独特权利的个体。瑞吉欧市民都将儿童视为社会的重要成员,社会与文化的参与者。与成人一样,儿童也是拥有独特权利的个体,也有权利发表自己的意见。
其次,儿童是具有巨大潜能的、积极主动的学习者。瑞吉欧当地人认为,儿童不是等待灌输的容器,儿童本身具有巨大潜能,有能力认识这个世界。同时,儿童具有好奇心和求知欲,他们有着强烈的学习、探索和了解周围世界的愿望。此外,儿童具有创造性,他们会以自己独特的学习方式,去主动地探索世界、认识世界。
再次,儿童是自我成长过程的主角。瑞吉欧当地人充分相信儿童的能力,认为儿童是坚强的、能够主导其成长的过程。尽管每个儿童都不同,但是他们都会努力通过与他人对话、互动、协商等途经寻找自己的定位,发现自己与别人的共同点与不同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