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金条,拿走多少算多少,以后一定还债,绝不反悔。如果不能说到做到,甘愿遭受天打五雷轰,暴尸街头,死无葬身之地。”于大龙的声音持续响着,仿佛正在跪地乞求,叫花子一样。
或许那时候,于大龙把参门视为救命稻草,只要对方能够答应跟他签订誓约,他已经千恩万谢、磕头百遍了,根本不可能提任何条件。
也就是说,为了金条,他已经失去了最基本的尊严和人性,不再是一个人,而是一条虫。
“我答应,以后于家的子孙都可以成为参娃,如果达不到参门的要求,我会千方百计寻找一个更适合的人选,直到参门满意为止。从拿走金条的第一天开始,我就准备还债,绝不反悔。请参门放心,我于大龙说到做到,是一条敢承诺就保证做到的汉子……”下面,于大龙反复发誓,要参门相信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