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5%的人认为,只要有校际之间的差异存在,学生与家长的择校意愿就必然存在,这是他们的合法权利。
43.21%的人认为,择校现象的存在有利于促进学校之间的竞争,有利于提高教育质量。
只有12.76%的人对此持否定态度,认为择校破坏了生源的随机性,由此加大了校际之间差距。
59.26%的人认为,校际之间的差异是不可能被消除的。
28.40%的人认为,应当尽可能消除校际之间的差距。
17.70%的人认为,有差距比没有差距好,可以形成竞争。
从上可以看出,多数人对待校际之间差异的态度是顺其自然,而不是旗帜鲜明地表示肯定或否定。
这种观点显然与上述教育资源均衡化的原则相悖,这也反映了现实与理想之间的差异。
从哲学观点来看,校际之间差距的存在是绝对的,没有差距是相对的。正确的发展方向应当是承认差距,但同时应当努力缩小差距。
不正常的教育经费“级差”
校际之间的差距,取决于校际之间的财力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