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国模式
法国是欧洲大陆上最早开展中等教育综合化的国家。早在20世纪40年代,法国便开始在初中阶段设立“方向指导班”,以指导和培养学生的兴趣和能力的发展。60年代颁布的《关于教育改革的总统令》,决定在初中设立两年的“观察阶段”,作为进一步学习的共同基础,调整和统一中等学校的名称,将中等学校归为四类:国立中学、市立中学、国立技术中学和市立技术中学。1963年,法国政府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一种新的综合性中学,称为“市立中等教育学校”(CES),将不同类型的第一级中等教育机构统一起来,实现了中等教育综合化的第一步—初级中等教育的统一。70年代,法国中等教育综合化的进程又迈出重要的一步。1975年,法国议会通过了《哈比改革法案》。其主要内容就是取消初中阶段的任何形式的分类教学班,建立一种完全统一的、并向所有学生开放的、民主化程度很高的综合中学,学制4年。但是,在高中阶段,虽然近年来已采取了不少措施,综合化仍然步履维艰。
(二)英国模式
英国综合中学是一种将文法中学、现代中学与技术中学综合在一起的学校。目前,综合中学已成为英国中等教育阶段的主要学校类型。英国中等教育的综合化始于20世纪60年代对当时盛行的智力测验和11岁儿童的选择性考试的批判。不同类型学校的学生背景有明显的社会阶层差异。一般来说,文法中学学生大多来自中产阶级家庭;现代中学学生多来自劳工阶级家庭。因阶级差异,导致劳工阶级子女能力未能充分发展而引起了教育的不公平。另外,60年代之后,随着就读中学人数的快速增长,引起文法中学名额相对减少,导致大量中产阶级家长担心其子女被分入现代中学,因而形成一股巨大的社会压力要求中等教育改革。1965年,工党执政后,终止11岁选拔考试并消除中等教育中的分离主义,决定在保留文法中学和公学的前提下,把其余中学全部改造成综合中学,标志着中等教育综合化第一次上升为英国国家政策。1965年《中等教育的组织》的第10号通告提出了中学综合化的六种形式:第一种是“一贯制综合中学”,在校学生年龄为11~18岁;第二种是“两段制”,分为初级和高级综合中学,所有学生在13、14岁时自然转入高级综合中学;第三种是“两段制”,分为初级和高级综合中学,部分学生在13、14岁时升入高级综合中学,其余仍在初级综合中学学习;第四种是“两段制”,分为初级和高级综合中学,但高级中学有两类:一类为学习年龄达到或接近义务教育年限,另一类则超出义务教育年限。所有学生在13、14岁时在这两类高级中学之间进行选择。第五种是“三段制”,所有学生在8、9岁时从小学转入综合性中间学校,然后在12、13岁时转入修业年龄为12、13~18岁的综合中学。第六种是“单一制”,学生年龄为11~16岁,另设立由16岁以上学生自行选择的第六学级学院(Sixth Form College)。[1]在六种形式中,“一贯制综合中学”发展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