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目前开发的别墅区,似多属于类似上述美国居民区的建筑群,而且多半是建筑物比较雷同的那一种;这也有可以理解的一面,我们毕竟是发展中国家,开发别墅房产,主要还不是为了真让许多人入住,主要是希望有人买去当作不动产——不住,而准备在机会到来时转手赢利。对于盖别墅的经济意义我不是通人焉敢妄论,但我总是在想,别墅这东西盖起来可是不容易再拆改的,它构成着一定的人文景观,也就是说别墅是一种重要的社会文化沉积物,如果开发得过急、过热、过粗,那么,我们有可能留下一片又一片毫无建筑美学意义的“洋楼”,让后人望之摇头用之不甘拆之又不易,那可是得不偿失啊!
墅而无别,也就取消了这种建筑在美学上的意义。我们中国有许多不同时代的私人别墅,虽历尽沧桑,易主无算,其建筑美学上的光彩,至今熠熠生辉;西方如1936年赖特设计的宾夕法尼亚州匹茨堡的“流水别墅”,因其强烈的美学创意,已成为经典作品。我当然不是说现在房地产公司所开发的别墅都应达到这样的水平,但把建筑美学的思考放进开发的运作中,应不算苛求吧!
1993年秋
§穷凑合
一座相当漂亮的新楼拔地而起,并且正式投入了使用,但它周围的渣土、余弃的建筑材料乃至于工棚,却长久地存在着,这种现象,在我们国家可谓司空见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