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台湾因中国在甲午战争中失利而被迫割让给日本。1943年11月,在国际反法西斯战争发展到有利于世界人民的转折时刻,美、英、中三国首脑在开罗聚会,决定有关战后安排。会后发表的《开罗宣言》提出:“我三大盟国此次进行战争之目的,在于制止及惩罚日本侵略”,“三国之宗旨在剥夺日本自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以后在太平洋所夺得或占领之一切岛屿,在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满洲、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华民国。”《开罗宣言》关于满洲、台湾、澎湖群岛回归中国的决定,正式确定了中国领土主权完整而不可分割的国际法原则。此后,这个原则又在1945年宣布的《波茨坦公告》中加以重申。根据这个原则,中国政府筹划了收回台湾的准备工作。
1945年8月29日,国民政府任命陈仪为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长官,后又兼任台湾警备总司令。9月4日,《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组织大纲》公布,规定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隶属于行政院,依据法令综理台湾全省政务;行政长官于其职权范围内,得发署令,并得制定台湾单行条例及规程;行政长官得受中央委托办理中央行政,对于在台湾之中央各机关有指挥监督之权。10月25日,台湾日军投降仪式在台北举行,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长官兼台湾警备总司令陈仪接受了前日本台湾总督兼第十方面军司令官安藤利吉的投降证书,并宣布:“从今天起,台湾及澎湖列岛已正式重入中国版图,所有一切土地、人民、政事皆已置于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主权之下。”台湾从此正式回归祖国,成为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当天,“台北四十余万市民,庆祝此具有重大历史意义之日,老幼俱易新装,家家遍悬灯彩,相逢道贺,如迎新岁,鞭炮锣鼓之声,响彻云霄,狮龙遍舞于全市,途为之塞。”